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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对价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2/08/03 11:44:07 字体: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了学员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老师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对价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一般构成要件的是( )。

A.让与人无权处分

B.受让人自无权处分人处取得标的物或接受转移登记

C.受让人善意

D.受让人支付对价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善意取得的一般构成要件需要满足: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提问:

D为什么不对

回答:

D说受让人支付对价不构成善意取得要件。善意取得的一般构成要件需要满足: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受让人支付的对价,不代表是合理的价格。比如说,A价值是1000元,支付的对价是50000元,这就不属于合理的价格。

注: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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