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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微笔记: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4/09 10:01:28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3.其他支出

(1)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财产保险费,准予扣除。

(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3)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4)企业依照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5)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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