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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董事会(08.1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12 13:51:23 字体:

  董事会的职权——管家做执行

  执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NOT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权

  (1)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4)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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