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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大家准备的中级会计知识点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成本法各位,还记得昨天的知识点吗?!温故而知新,在学习新知识的同时不要忘记对学习过的知识进行复习,这样才能完全掌握中级会计考试的所有内容。正保会计网校每天都会为各位更新中级会计的知识点,快来学习吧!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成本法
注: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应按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会计核算方法处理。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二)成本法的具体会计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投资方根据应享有的部分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按照上述规定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相关商誉)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企业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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