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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财务管理》知识点:吸收直接投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Ava 2019/07/22 16:16:30 字体:

成功不会突如其来,而是从决定开始的那一刻起,持续累积而至。中级会计资格也不会轻易获得,那是由你身后的努力与坚持组成。快要放弃的时候,再坚持一下,请各位备考《财务管理》的考生坚信:“有志者,事竟成”!

中级会计知识点

吸收直接投资
  (一)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吸收国家投资
  2.吸收法人投资
  3.合资经营
  4.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二)出资方式
  1.以货币资产出资
  2.以实物资产出资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以工业产权出资
  5.以特定债权出资

三个要点:
  (1)以货币资产出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最重要的出资方式。
  (2)不得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
  (3)可以将特定债权转为股权的情形有:
  ①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债权;
  ③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时,经银行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协商同意,可以按照有关协议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将其债权转为股权;
  ④根据《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境内债权人将持有的债权转给外国投资者,企业通过债转股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
  ⑤按照《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时,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职工工资部分,在符合国家政策、职工自愿的条件下,依法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转为个人投资;未退还职工的集资款也可转为个人投资。

(三)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略
  (四)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1.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2.容易进行信息沟通
  3.资本成本较高——相对于发行股票
  原因:筹资费用低但是分红高
  4.公司控制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
  5.不易于进行产权交易

在2019年中级会计考试《财务管理》考试的备考期,无论哪一天都不可以懈怠,一步一步的走下去,才能在这条路的尽头,回头遥望一路走来的风景,不留遗憾,满眼惊喜。学习永不止步,加油,各位备战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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