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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了!为了让各位考生有所获益,小编吐血整理了众考生们在《经济法》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并将网校老师的答疑整理给大家,供大家探讨学习,直至考试当天截至,祝大家备考愉快!
提问:公司法的临时会议有哪些?分别什么样的情况可以提议召开?
解答:临时会议总结:
(有限)临时股东会 |
(股份)临时董事会 |
(股份)临时股东大会 |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章程规定2/3时 |
— |
— |
√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
— |
— |
√ |
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
√ |
√ |
√ |
监事会提议 |
√(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
√ |
√ |
董事/董事会提议 |
≥1/3董事 |
≥1/3董事 |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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