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考前必做!中级经济法易错35题(第19题:票据保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19/09/02 13:23:06 字体:

距离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快考试还有一个多星期了!为了让各位考生在最后倒计时阶段有所提高,小编整理了中级经济法易错题——35道,希望大家考试的时候千万不要再错了哦!预祝大家考试顺利!

经济法

票据保证的相对记载事项为( )。

A. 保证人住所

B. 被保证人名称

C. 保证日期

D. 保证人签章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应记载事项分为绝对应记载事项与相对应记载事项两种。绝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表明“保证”的字样和保证人签章。相对应记载事项主要有: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

点评:本题考核票据保证。这里规定较多,需要大家掌握票据保证的绝对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

网校考前十天免费答疑活动已开启,欢迎大家写下你的疑问,最后十天让我们逆风翻盘向阳而生冲刺自习室>>    

另外网校还为大家准备了最后七日学习打卡活动,督促你的小懒惰,让我们一起为成为更好的人而努力吧!7日大作战>>

编辑推荐:考前大汇总!所有你需要的中级考试干货!

网校会在各个时间点推出帮助大家学习的活动与咨询,请关注我们~我们很贴心的!(悄咪咪的告诉大家,参加以上活动,考前送你一份小惊喜。

考前必须再做一遍!中级经济法易错35题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