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来说,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学好每一个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任何限制”。(不产生新股东)2.对外转让——先约定后法定 (见上一个知识点)
3.强制转让
(1)发通知: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2)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4.如何对待新股东
(1)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注意】此处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会表决”。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小编建议小伙伴还是尽早备考。跟网校一起学习>>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