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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19/12/03 12:12:56 字体:

成功离不开一点一滴的积累,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来说,要想基础打得好就要学好每一个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一起来学习吧~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无任何限制”。(不产生新股东)
  • 2.对外转让——先约定后法定 (见上一个知识点)

  • 3.强制转让
    (1)发通知: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2)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

  • 4.如何对待新股东
    (1)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注意】此处修改公司章程“无需股东会表决”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是有一定难度的,小编建议小伙伴还是尽早备考。跟网校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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