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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时掌握中级经济法第4章!12分这样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左乐 2020/05/14 21:14:15 字体:

各位考生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学到哪一章了?经济法五大核心章节你拿下了吗?没有?那就看下去!

1小时掌握中级经济法第4章!12分这样考!

经济法五大核心章节包括: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其中金融法律制度每年的分数占比高达12分!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下怎么拿下经济法五大核心章节之一的——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我们在备考的时候都知道,在每一章具体学习时需要对整章的情况有一个主、次重点的概念。通过下表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法第四章每年都会有12分的分数占比,而保险法更是重中之重。↓

 搞定第4章保险法!
(一)人身保险

老王花1万元给自己的妻子牛厉害买了一份A保险公司的死亡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老王的妻子意外死亡,那么A保险公司将支付给老王的孩子小王10万元。

(二)财产保险

老王有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花5000元从B保险公司处买了一份汽车财产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汽车遭受事故,保险公司最多可赔20万元。后老王出了交通事故,B保险公司向老王支付了10万元的保险金。

(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1.告知
(1)投保人如实向保险人告知重要事实——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或确定保险费率。
(2)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问啥答啥,不问没义务答。
(3)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在问问题,所以要他自己来证明。
2.保证
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向保险人作出的履行某种特定义务的承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如人身保险合同:不去某个发生战争的国家;财产保险合同:投保人承诺不改变保险标的的用途)。
3.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
(1)能否解除合同?

【解释1】此处30日和2年,类似于诉讼时效当中的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关系。
【解释2】概括性条款——“您觉得自己身体好吗?”这样的问题就属于概括性条款。
(2)若保险合同解除,保险费是否能退?

 二、保险利益原则 
1.人身保险
(1)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2)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举个例子:
【思考1】老王对自己的妻子牛厉害是否有保险利益?
【答案】有。
【思考2】老王给自己的妻子牛厉害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买完后第2天两人离婚,第3天前妻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离世。此时,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案】赔付。
【思考3】2人已离婚,无保险利益,为何要赔付?
【答案】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时点是保险合同订立时。
【思考4】老王对自己的女朋友牛温柔是否有保险利益?
【答案】没有。
【思考5】老王给自己的女朋友牛温柔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女朋友同意了。此时,是否有保险利益?
【答案】有。
2.财产保险
(1)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2)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不得对保险人行使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举个例子:
【思考】老王给自己的小破车投了财产损失险,后觉得车实在太破,于是卖给老李。老李开车出去发生交通事故,车毁。老王知道后请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案】不赔。因为老王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
 三、损失补偿原则(财产保险特有)
1.被保险人只有遭受约定的保险危险所造成的损失才能获得赔偿。
【思考】老王给自己的汽车买了汽车自燃险,一天老王的车被盗了,那么老王能得到赔偿吗?
【答案】不能。
2.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链接】老王有一辆价值20万元的汽车,花5000元从B保险公司处买了一份汽车财产险。保险合同约定,如果汽车遭受事故,保险公司最多可赔20万元。后老王出了交通事故,B保险公司向老王支付了10万元的保险金。

 四、近因原则 
保险事故与损害后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
【思考】老王给自己投保重大疾病险,后来不幸死于交通事故。保险人对其死亡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答案】保险人对其死亡不承担保险责任。

以上,认真看完,中级经济法的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你就掌握的差不多了,赶紧收藏起来反复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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