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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章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四章考点善意取得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阿十 2023/03/30 11:08:37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为2022年新增章节,从内容上看各种题型均有可能涉及,特别关注可能存在“物权”结合“合同”出具主观题。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张楠老师在2022年预计分值约12-15分左右,实际平均分值为15.3分。

善意取得制度

本章复习难度中等,很多内容可以结合生活中案例理解,注意在理解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具备分析案例型题目的能力。

经济法第4章

先修考点-善意取得制度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注:本文资料及习题摘自正保会计网校畅学旗舰班讲义,转载请务必注明!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课程已经陆续开通,老师会在课程里为大家提供全面的经济法学习指南,帮助大家轻松掌握知识点。课程试听>>

温馨提示:本内容仅供2023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提前学习使用,新教材发布后请以新内容为准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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