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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居间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11 14:26:4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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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合同(P315)

1.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3.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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