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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税收一般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23 15:48: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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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规定(P380)

  1.居民企业:

  (1)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法不一致的,以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2.亏损弥补(P380)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解释】补亏的规定主要有三点:

  (1)按照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

  (2)以亏损年度的下一年算起,连续计算五年,中间不得中断;

  (3)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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