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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知识点:短期借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7/23 17:45:08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按章练习”模块立即体验>>以下是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信用条件

  1.信贷额度(贷款限额)VS周转信贷协定

条款 含义 特点
信贷额度 借款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借款最高限额,有限期限通常为1年。 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支付全部信贷数额的义务。
周转信贷协定 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1)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
2)企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用。

  2.补偿性余额

  1)含义: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比例(10%~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2)影响

  ①银行——降低贷款风险

  ②企业——提高了借款的实际利率(降低了实际可用资金额)

  3.借款抵押

  贷款额占抵押品价值的比例(30%~90%)取决于抵押品的变现能力和银行对风险的态度。

  4.偿还条件

  1)到期一次偿还: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企业的拒付风险,同时会降低实际贷款利率——银行不希望;

  2)贷款期内定期(每月、季)等额偿还:提高借款的实际年利率——企业不希望

  5.其他承诺:及时提供财务报表、保持适当财务水平(如特定的流动比率)

  (二)短期借款的成本

  利息支付方式 实际利率
收款法(利随本清) 借款到期时还本付息 报价利率
贴现法(折价法) 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到期时偿还本金  
加息法 分期等额偿还本息 报价利率×2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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