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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知识点《中级会计实务》: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4 16:55:58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托收承付,是指企业根据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购货方向银行承诺付款的销售方式。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已销售商品中包含的减值损失)

    贷:库存商品

  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等

      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预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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