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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财务报告目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4/20 11:41:47 字体: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报告目标

  一、财务报告目标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二、会计基本假设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就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

  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除此之外的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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