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保险利益原则
1.三个一般构成要件:合法性,经济性,确定性
2.人身保险: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具体包括: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具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补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否则无效。
3.财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包括: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留置权人、财产保管人、合法占有财产的人(承租人、承包人)
否则不得向保险人请求保险赔偿金。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推荐: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计划表
免费老师讲座: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教材变动解析汇总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情况汇总(含word版免费下载)
2015中级职称教材上市再购五册直达免快递费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