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1 14:11:40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国家拨入单位款项)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单位上交国际款项)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收取的本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热招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全面开始,网校辅导专家提醒广大考生尽早制定学习计划,同时结合网校考试辅导课程及辅导用书,高效备考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开设了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最新添加移动班不同辅导班次,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另外,网校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梦想成真辅导书正在火爆预订,现在购买,限时尊享7折优惠(详情>>)!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为广大学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让网校与您共同努力,2016年梦想成真

  梦想成真辅导书预订>> 2016年中级职称辅导课程>> 2016年报名咨询入口>>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