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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营改增新变化(1.2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6 14:36:02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关于营改增的相关知识的新变化

  ①部分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的转让,交增值税;税率6%.其中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个人转让著作权的转让,免征增值税(这个是特例,也就是虽然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但是出于税收优惠的考虑,免征增值税)

  ②有形动产租赁业务,交增值税,税率17%.

  ③交通运输业,交增值税,税率11%.

  ④邮政业,交增值税,税率11%.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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