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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当期损益(1.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8 10:25:12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1、商品流通企业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2、商品流通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设计产品发生的设计费用通常计入当期损益,但是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可直接确定的设计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4、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存货入库后发生的仓储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须的仓储费用应计入存货成本。

  6、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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