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成立的地点(03.0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09 08:17:38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情况下诺成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

  具体情况,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一般是收件人的经营居住地。

  2、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如果不是一个地点,那么以最后一个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彬彬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