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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九章 财务报告
知识点十三: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从集团的角度来看,母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现金在集团内部流动,总量并不会发生变化。
如,母公司P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子公司S公司,价款为10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等因素。母公司收到100万元现金,S公司支付100万元现金。
此时从集团角度来看,现金流量的净流量没有增多。
但从个别现金流量表来看,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会增加100万元,而子公司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中也会增加100万元。合并后集团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影响额为0。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项目用于反映集团与集团外部之间的现金流入流出。
如果不作抵销分录,则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商品所收到的现金100万元也会包含在内,同理,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也是如此,所以要编制现金流量的抵销分录。
现金流量抵销分录中,默认为:借记,表示现金流出量减少;贷记,表示现金流入量的减少。
现金流量抵销时可以大体分为五类:
1.企业集团内部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抵销处理。
2.企业集团内部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的抵销处理
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贷: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企业集团内部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抵销处理
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贷: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企业集团内部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抵销处理
5.企业集团内部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现金净额与购建固定资产等支出的现金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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