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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点:重组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8/06 09:50:48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部分经营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注意:

重组是企业内部资源的调整和组合,谋求现有资产效能的最大化;

企业合同是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本重组和规模扩张;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做出让步,债务人减轻债务负担,债权人尽可能减少损失。

一、重组义务的确认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项确认条件时,确认预计负债。

1.有详细的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和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

2.该重组计划对外公告;

具备这两个,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二、计量

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影响网络投入等支出。

企业在计量预计负债时不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

与重组有关的支出:自愿遣散,强制遣散,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租赁撤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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