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退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8/14 11:41:00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退伙的原因:

一是自愿退伙:包括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二是法定退伙: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

当然退伙:

①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④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都不是人为造成的!

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都是人为造成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