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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练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11 14:34:30 字体: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为了让学员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有效练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经典习题,让我们一起借鉴经典,查缺补漏!

多选题

◎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2012年)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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