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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巩固练习:抗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23 15:09:58 字体: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为了让学员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有效练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经典习题,让我们一起借鉴经典,查缺补漏!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三种抗辩权都是发生在双务合同的履行时期

B.三种抗辩权当事人有不同的履行顺序

C.三种抗辩权都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行使

D.三种抗辩权都不一定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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