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巩固练习:一般保证的保证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24 16:21:24 字体: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为了让学员在最后的冲刺阶段有效练习,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论坛学员分享的经典习题,让我们一起借鉴经典,查漏补缺!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的有()。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债务人听说保证人曾表示放弃权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