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公司债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07 15:35:13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1)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须在债券上背书;

(2)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人交付债券即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在发行时规定了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与办法,当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选择权。

判断题

(2007年)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当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条件具备时,债券持有人拥有将公司债券转换给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可以选择不转换)。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