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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专利法律制度
(一)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的客体
1.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2.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1)科学发现;
【发现VS发明】发现是原本存在的,发明是制造出新的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示例】体育竞赛的规则、游戏规则、九九乘法表等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示例】超声诊断、针灸等
(4)动物和植物品种;
【注意】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示例】制造假币的设备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新颖性
2.创造性
3.实用性
(四)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1.专利的申请
2.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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