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仲裁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舞 2019/05/08 09:08:52 字体: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开始,拿到了新教材的同学们赶紧趁热打铁,进行中级会计师的学习吧!以下是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效力,一分钟掌握一个知识点!

人生,没有梦想,就不会进步 
立即学习

  2019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仲裁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法定撤销情形之一的,或认定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依法应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期间为( )。

  A.10日

  B.15日

  C.6个月

  D.2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效力。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网校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经开通啦,跟随网校老师学习,下一个中级会计师就是你!

现购买高效取证班赠超值精品班,你想要的这都有,新课等你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