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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开始,拿到了新教材的同学们赶紧趁热打铁,进行中级会计师的学习吧!以下是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一分钟掌握一个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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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根据《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可以仲裁。这就是说,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性法律关系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其次,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另外,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
【例题·单选题】(2017年卷II)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律制度适用范围的是( )。
A.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B.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C.离婚纠纷
D.行政争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由于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B错误;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因此选项C错误;仲裁事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纠纷。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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