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舞 2019/05/14 09:26:33 字体: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开始,拿到了新教材的同学们赶紧趁热打铁,进行中级会计师的学习吧!以下是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一分钟掌握一个知识点!

 

学 习 如 逆 水 行 舟 不 进 则 退
贵 在 坚 持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新教材知识点: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了解)
  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①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②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③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④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网校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经开通啦,跟随网校老师学习,下一个中级会计师就是你!

现购买高效取证班赠超值精品班,你想要的这都有,新课等你来>>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