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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价外费用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喵喵怪 2020/03/17 15:05:24 字体:

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生来说,坚持每日复习知识点是良好的学习习惯,更重要的是把学习的内容真正的掌握,想要牢记相关知识点,离不开不断地巩固复习。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快来学习!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价外费用内容

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括(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及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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