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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概述
所得税是以所得为征税对象,并由所得获取主体缴纳的税收总称。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主要分为三种:
一是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
二是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如利润等;
三是提供资金或财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
1.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一定期间内的纯收益额或净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它既不等同于企业实现的会计利润,也不是企业的增值额,而是以纳税人应税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净所得额为征税依据。
2.以量能负担为征税原则。
3.所得税属于直接税,一般不易转嫁。企业所得税属于终端税收,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其缴纳的所得税一般不易转嫁,而是由纳税人自己负担,从而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
4.企业所得税计算较为复杂。
5.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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