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中的资产分配原则是按照优先顺序进行分配,即先偿还清算费用和债务,然后再分配剩余资产给股东。具体原则如下:
1. 偿还清算费用: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清算人员的报酬、法律顾问费用等,应当优先偿还。
2. 偿还债务:清算公司应当按照债务的优先顺序偿还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
3. 分配剩余资产:在清算费用和债务偿还后,剩余资产可以分配给股东。分配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的约定进行,一般情况下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清算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那么资产应当按照债务的优先顺序进行偿还,剩余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下,股东将无法获得任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