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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始计量中,如何处理已知的未分配利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3/09/06 09:27:09  字体:
在初始计量中,已知的未分配利润应被视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因此应将其纳入股东权益账户中。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 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已知的未分配利润列入股东权益部分。
2. 在股东权益账户中,将已知的未分配利润列为“未分配利润”或类似的账户。
3. 在资产负债表和股东权益账户中,将已知的未分配利润与其他股东权益项目(如股本、资本公积等)一起计算总股东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已知的未分配利润是指公司在过去的财务年度中实现的盈余,但尚未分配给股东的部分。在初始计量中,这些未分配利润应该被视为已经属于股东的资金,而不是公司的收入。因此,应将其纳入股东权益账户中,而不是将其列入收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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