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10号《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IAS 28)和《关于关联方合并的会计处理》(IFRS 11)进行的。
首先,确定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确定合并日:合并日是指控制权转移的日期,控制权转移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控制权转移是指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
2. 识别和计量合并日的净资产:合并日的净资产是指合并日时被合并企业拥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余额。这些净资产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识别和计量。
3. 计算合并日的商誉:商誉是指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超过其净资产的差额。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商誉需要通过计算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减去合并日的净资产来确定。
4. 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编制: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是指将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和商誉加入到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需要按照IFRS的要求进行编制。
需要注意的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涉及到复杂的计算和判断,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遵循IFRS的相关准则,并在需要时咨询专业会计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