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确定合并成本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可行价值法:根据合并交易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可行价值确定合并成本。可行价值是指合并交易当时市场上合理的交易价格。
2. 公允价值法:根据合并交易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合并成本。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能够进行公平交易的价格。
3. 成本法:根据合并交易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成本确定合并成本。成本法是指以支付的现金、发行的股票、发行的债券等实际支付的交易成本为基础确定合并成本。
在确定合并成本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合并交易中支付的现金、发行的股票、发行的债券等实际支付的交易成本。
2. 合并交易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律师费、审计费等。
3. 合并交易中存在的对价调整条款,如业绩补偿、股票期权等。
4. 合并交易中涉及的间接费用,如合并后整合所需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确定合并成本,都需要对合并交易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和计量。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