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应该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是指企业持有的不以交易为目的的权益工具投资,如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会计入利润表。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 首次确认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成本计入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时,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其他综合收益累计金额应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并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明细披露。
需要注意的是,当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利润表,而不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总之,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这样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持有这些投资的价值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