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清偿中,有限合伙人享有以下特殊规定:
1. 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或者约定的责任范围内。这意味着有限合伙人不必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债务责任。
2. 无需承担管理责任: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他们的主要责任是提供资金。因此,他们不承担与企业管理相关的债务责任。
3. 有限合伙人的债务优先于普通合伙人:如果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都有债务,有限合伙人的债务优先于普通合伙人。这意味着在清偿债务时,有限合伙人的债务先于普通合伙人的债务得到清偿。
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合伙人如果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或者签署担保协议,可能会失去有限责任的特殊规定,因此在实践中需要谨慎操作。此外,有限合伙人在债务清偿中仍然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