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准是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ASBE)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以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1. 成本模式:按照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直接相关的可变现费用)减除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的金额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准是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
2. 公允价值模式: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准是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交易参与方之间进行交易时可以获得的价格。
企业在初次确认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并在后续会计期间内保持一致。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应当重新评估并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