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成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成本:包括购买房地产的价格、税费、手续费等直接与购买相关的费用。
2.建设成本:如果投资性房地产是通过自建或者改建而成的,那么建设过程中的直接费用,如建筑材料、劳动力成本、设计费用等,都应计入初始成本。
3.借款利息:如果企业为购买或建设投资性房地产而借款,那么在建设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初始成本。
4.其他直接费用: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将与投资性房地产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计入初始成本,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拆迁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与投资性房地产无关的费用,如管理费用、营销费用等不能计入初始成本。
以上是确定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初始成本的一般原则,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