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依据是纳税人向购买方提供的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价款或者收入。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价款或者收入应当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1. 销售货物的价款,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所取得的对价金额;
2. 销售劳务的价款,是指纳税人销售劳务所取得的对价金额;
3. 销售无形资产的价款,是指纳税人销售无形资产所取得的对价金额;
4. 销售不动产的价款,是指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对价金额。
在确定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价款或者收入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执行:
1. 实际取得的价款或者收入,是指纳税人实际收到的价款或者收入金额;
2. 取得的价款或者收入应当包括税款,即纳税人收到的价款或者收入金额应当包括销售税额;
3. 取得的价款或者收入应当按照货币的实际收入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4. 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价款或者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如果没有合同约定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5. 取得的价款或者收入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和确认。
总之,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确定依据是纳税人向购买方提供的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价款或者收入,按照实际取得的金额、包括税款、汇率折算、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等原则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