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核算的:
1. 初始计量:金融资产在购入或发生交易时,按实际支付或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2. 利息收入的确认:按照有效利率法,将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初始成本进行比较,确定每期的利息收入。
3. 摊销:每期摊销的金额等于每期的利息收入减去摊销前的累计利息收入。
4. 减值准备:如果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需要进行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等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5. 入账:将每期的利息收入、摊销金额和减值准备计入会计记录,更新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摊余成本计量适用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