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分类是根据其特定的性质和用途来确定的。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CAS),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为了短期买卖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其目的是获取短期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非交易性的、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其目的是获得长期投资收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有明确到期日且打算持有到到期日的金融资产,其计量基础是以摊余成本计量,但也可以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
3. 贷款和应收款项:指公司发放的贷款和应收款项,其计量基础是以摊余成本计量。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公司既不打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也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其计量基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需要综合考虑其交易性质、持有目的、到期日和计量基础等因素。同时,公司还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财务报告需求进行合理的分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