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在解散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 偿还债务:首先,合伙企业应偿还所有的债务,包括向债权人支付未清偿的债务和清偿合伙人之间的债务。
2. 归还合伙本金:合伙企业应将合伙人投入的本金归还给各个合伙人。本金的归还按照各个合伙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3. 分配剩余利润:如果在偿还债务和归还本金后,还有剩余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将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各个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按照各个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投入比例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伙协议中有其他约定,例如合伙期限届满或者合伙人死亡等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方式,那么应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执行。同时,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和归还本金,合伙人应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剩余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