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级经济法的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没有获得委托人授权或者超出委托范围的情况下进行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权力代表委托人进行交易或签订合同。
根据中级经济法的原则,无权代理行为是无效的,即该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第三方可以撤销或拒绝履行与代理人的交易或合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第三方可能会对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负有一定的责任。例如,如果第三方在与代理人进行交易或签订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没有合法的代理权,但仍然与代理人进行交易,第三方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无权代理行为可以被第三方撤销,但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第三方应当谨慎对待代理人的权力和代理行为,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