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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在哪些情况下不适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3/16 09:56:01  字体:
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不适用:
1. 无法可靠地确定公允价值:如果无法可靠地确定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就不适用。例如,某些非流动性资产或无法在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可能无法准确确定其公允价值。
2. 长期持有的投资:对于长期持有的投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可能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购买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或摊销计入资产负债表。
3. 自用资产:对于自用资产,如厂房、设备等,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可能不适用。这些资产通常按照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购买成本减去累计折旧计入资产负债表。
4. 长期债务:对于长期债务,如长期借款、债券等,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可能不适用。这些债务通常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初始借款金额减去偿还本金计入负债表。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确定,并且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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