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中,已经存在的负债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直接将已经存在的负债纳入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中。这意味着,负债的金额将被计入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总成本中,从而增加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
2. 如果负债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之间存在直接相关性,那么负债的利息费用也应该被纳入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中。这意味着,在计算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总成本时,应考虑到负债利息的支出。
3. 如果负债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之间不存在直接相关性,那么负债的利息费用应该被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到损益表中,而不是计入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理方法仅适用于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的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来处理已经存在的负债。如果对于具体情况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相关财务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