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是指除了购买和生产外,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用于经营的存货。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捐赠:企业通过捐赠获得的存货,例如慈善机构捐赠给企业的物资。
2. 赠送:企业从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其他关联方获得的赠品或礼品。
3. 调拨:企业内部不同部门或分支机构之间调拨的存货,例如总部向分支机构调拨的物资。
4. 租赁:企业通过租赁合同租赁的存货,例如租赁设备或租赁仓库中的物资。
5. 借用:企业从其他企业或个人借用的存货,例如借用展览会上的展品。
6. 代管: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代管的存货,例如委托物流公司代管的货物。
对于这些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企业需要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核算和确认,包括确定存货的成本、计量方法、计提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