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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处理与中国境内企业的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6/01 09:12:09  字体:
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国境内企业的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利息收入: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企业获得的利息收入,在中国境内享受与中国境内企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根据中国税法,中国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利息,需要扣缴20%的利息税。
2. 股息收入: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企业获得的股息收入,在中国境内享受与中国境内企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根据中国税法,中国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需要扣缴10%的股息税。
3.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企业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中国境内享受与中国境内企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根据中国税法,中国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需要扣缴10%的特许权使用费税。

需要注意的是,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收入可能还会受到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影响。如果中国与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之间存在双重征税协定,协定中对于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的税收待遇可能会有特殊规定,非居民企业可以根据协定规定享受更优惠的税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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